2017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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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06
新华网昆明1月22日电(念新洪)据2022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,在过去的一年里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共修改11件法规、废止5件法规,促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。
报告中指出,2021年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开展立法,一年来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、修改15件、废止7件,批准制定州(市)地方性法规10件、修改4件、废止1件,批准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件、修改3件、废止1件。
其中,围绕优化营商环境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了中小企业促进条例,专门设立“营商环境”一章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,推动落实财税支持、融资促进等优惠政策,规范政府监督监察,回应企业诉求。并修改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中不符合行政许可、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的规定,废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5件法规。
此外,在2021年里,围绕保护生态环境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协同贵州、四川作出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,分别制定各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,并于2021年7月1日同步实施,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。同时,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,修改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,提高表彰奖励金额,强化抚恤优待措施。(完)